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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會章程組織】
主旨:本社係一群愛好高爾夫運動之社友,以及社外球友基於提高球技及增進身心健康、
促進社友們以及社外球友之友誼而擴展增加社員宗旨而設立。
【組織】
本會設立會長(社長)、總幹事、財務長各一人,任期一年,同扶輪社社長年度一起交接,
由下屆社長繼任會長,期他職務皆由會長指定之。
【職掌】
一、會長(社長):對內綜理全會一切活動與會務,對外代表本社。
二、總幹事:承接會長之命,處理一切議決事務,掌理保管本會一切文書資料、場地安排、
【會員權利及義務】
【經費】
本會例賽於每月第四星期為月例賽日。
※其於比賽規則依各球場之單行規則以及成績、名次、差點調整,都由高爾夫單一規則執行。